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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3教育法律法规CHAPTER THREE · EDUC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

板块一第三章,围绕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地位组织四节:§3.1 教师的权利(《教师法》六大权利)→ §3.2 教师的惩戒权(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全套:定义拆解 · 情形 · 三级惩戒 · 原则 · 注意事项)→ §3.3 教师的义务(六大义务)→ §3.4 学生的权利(人身 · 财产 · 受教育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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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标题核心考点考频
§3.1教师的权利六大权利(教育教学 · 学术研究 · 指导评价 · 报酬待遇 · 参与管理 · 进修培训)高
§3.2教师的惩戒权(重点)惩戒定义五成分 / 实施情形六种 / 一般 · 较重 · 严重三级惩戒 / 原则五条 / 前中后注意事项最高
§3.3教师的义务六大义务框架中
§3.4学生的权利人身权四项(生命健康 · 隐私 · 自由 · 人格尊严)/ 财产权 / 受教育权(最主要最基本)+ 侵权例判断最高

§ 3.1教师的权利

⚡ 六大权利(《教师法》· 框架) ① 教育教学权—— 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
② 学术研究权—— 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专业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
③ 指导评价权—— 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
④ 报酬待遇权—— 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
⑤ 参与管理权—— 公民民主权利在教师特定职业下的具体化
⑥ 进修培训权—— 教师职业权利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项

§ 3.2教师的惩戒权(重点)

⚡ 依据文件 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(教育部令第 49 号 ·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)
⚡ 教育惩戒的定义(原文 · 必背)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,是指学校、教师基于教育目的,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、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,促使学生引以为戒、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。
定义拆解 —— 主体 · 目的 · 对象 · 方式 · 落脚
成分内容(挖空高频)
主体 学校、教师(不含家长)
目的 基于教育目的
对象 违规违纪学生
方式 管理 · 训导 或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
落脚(目的) 促使学生引以为戒 · 认识和改正错误
⚡ 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(原文六种) ①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、管理的
② 扰乱课堂秩序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
③ 吸烟、饮酒,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
④ 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
⑤ 打骂同学、老师,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
⑥ 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
⚡ 惩戒分级一 · 一般惩戒(情节轻微 · 可当场实施 · 原文) ① 点名批评
② 责令赔礼道歉、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
③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
④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(两个限定挖空)
⑤ 课后教导
⑥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、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
⚡ 惩戒分级二 · 较重惩戒(学校实施 · 应及时告知家长 · 原文) 适用: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,学校可以实施,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:
①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
②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
③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、行为规则教育
④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、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
⑤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
⚡ 惩戒分级三 · 严重惩戒(原文) 适用对象:小学高年级、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,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,学校可以实施,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(⚠ 对比:较重惩戒是「及时告知」,此处是「事先」):
①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,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、管教
②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
③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,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、行为干预
⚡ 纪律处分与专门教育(原文)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,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,学校可以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。对高中阶段学生,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(仅高中可开除,挖空高频)。
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,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,配合家长、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。
⚡ 教育惩戒的原则(五条 · 必背) ① 相互尊重
② 公正合理
③ 从少从轻
④ 因人制宜
⑤ 统筹协调
⚡ 教育惩戒的注意事项(重点 · 前—中—后) ① 惩戒前——要与学生进行谈话,让学生明白受罚的原因,清楚克服缺点的途径
② 惩戒中——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变化,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说服教育
③ 惩戒后——实施否定性制裁后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工作,与赏识教育结合:惩戒的是学生的过错行为,不能因有过错就全盘否定学生;教师要善于发现闪光点,对学生的任何一点进步都要及时给予鼓励

§ 3.3教师的义务

⚡ 六大义务(《教师法》· 框架) ① 遵纪守法
②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
③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
④ 爱护尊重学生
⑤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
⑥ 提高业务水平

§ 3.4学生的权利

⚡ 学生的权利(框架) ① 人身权—— 包括:
⑴ 生命健康权—— 例:危房校舍上课 · 特别严重的体罚
⑵ 隐私权—— 例:偷看日记 / 聊天记录 / 信件 · 翻看书包 · 公开信件 · 公布成绩
⑶ 人身自由权—— 例:搜查 · 关禁闭 · 留校(非法拘禁 / 限制自由)
⑷ 人格尊严权—— 例:体罚 · 变相体罚 · 辱骂等侮辱人格行为 · 罚跑圈
② 财产权—— 包括:⑴ 财产所有权 ⑵ 继承权 ⑶ 受赠权 ⑷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(著作权 · 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)
 例:罚款 · 没收财物 · 清除(删除)游戏账号(虚拟财产亦受保护)
③ 受教育权—— 学生最主要、最基本的权利,包括:
⑴ 参加教育教学权——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·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权
⑵ 获得经济资助权—— 奖学金 · 贷学金 · 助学金
⑶ 获得学业证书权
⑷ 申诉起诉权
⑸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
★ §3 教育法律法规 · 总速记 教师六权利——教育教学 · 学术研究 · 指导评价 · 报酬待遇 · 参与管理 · 进修培训(进修培训=最具代表性)
教育惩戒——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教育部令第 49 号 · 2021.3.1 施行|定义五成分:主体(学校教师)· 目的(教育目的)· 对象(违规违纪学生)· 方式(管理训导矫治)· 落脚(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)|三级:一般(当场)· 较重(学校 · 告知家长)· 严重(学校)|原则五条必背|注意事项前—中—后
教师六义务——遵纪守法 ·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· 思想政治教育 · 爱护尊重学生 ·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· 提高业务水平
学生权利——人身权:生命健康 · 隐私(偷看日记 / 公布成绩)· 人身自由(搜查 · 关禁闭)· 人格尊严(体罚 · 辱骂)|财产权:罚款 · 没收 · 删游戏账号=侵权|受教育权=最主要最基本(参加教学 · 资助 · 学业证书 · 申诉起诉 · 受完法定年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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